非法提高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中国银监会已经指定了一些机构
中国银监会21日通知一些银行保险机构,贷款援助机构非法提高了中国工商银行(工行)、中国平安银行等机构的综合融资成本。
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安排,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了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的专项检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督检查"平台对公众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国务院办公厅监察局对有关未决问题进行了秘密考察和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和贷款援助机构没有关于监管的命令和禁止规定,应免除非法收取贷款费用、强制捆绑销售、高服务费和代理费,从而提高了综合融资的成本,削弱了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成就感。
例如,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非法收取20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贷款承诺费和投融资咨询费2,288.7万元(与下文相同)。
民生银行集团财务部及部分分行非法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单曝光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据调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向小微企业非法收取"两禁两限"的费用436.953万元。"民生银行还在现有抵押贷款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高保险费率的人身事故保险,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
此外,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平安富汇金融担保有限公司,在与兴业银行开展普惠制贷款业务时,强行捆绑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保险,没有提供其他提高信用或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的方式,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和公平贸易权利。
通知"强调,有关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贷款企业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利用贷款企业在市场中的支配地位,违反规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强行捆绑销售、转移成本和收费,以变相增加中小企业的隐性融资成本。对无视禁令、违风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共同发现和处理,绝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