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健康投资文化 ,营造“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法律环境

2020-12-21 13:5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133

由中国财富管理50强论坛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领衔的《新规下健康投资文化培育项目报告——金融投资者调查(2020)》20日在深圳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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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论述了资产管理在产业转型中的意义和意义。该项目在梳理现有投资者教育的法律基础和制度建设,以及各类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的基础上,以多种形式描绘投资者形象,借鉴成熟的市场经验,分享国内成功做法,以期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各市场主体的投资者教育提供有益的参考。

调研组认为,随着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行业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必须树立敬畏市场、崇尚法治、崇尚职业、崇尚风险的理念,坚持“卖方”原则“是负责任的,是买方的责任”,促进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这是健康合理投资文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一些法律法规和《人民九分钟》对于“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相关概念,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概念仍有待厘清,具体的诚信义务标准有待规范,统一法律属性产品的监管标准需要统一。

调研组发现,近年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了投资者教育和引导工作,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投资者教育工作仍在继续仍然面临着缺乏战略规划和长效机制,市场参与者参与投资者教育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和风险观念相对较弱,对创新产品的接受度较差,现有的理财产品销售模式已不具备与投资者利益达成一致,传统投资者教育方法的有效性降低。

研究组建议,应进一步厘清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的概念,完善法律制度,营造“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法律环境,加大对金融欺诈的法律制裁力度,增加非法金融机构的成本。进一步深化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将投资者教育提升到国家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提升投资者整体素质。

杨开胜强调,所谓投资者教育,不是一方教育另一方。开展投资者教育,不仅有利于投资者,也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这既是金融业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金融机构自身成熟的标志。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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